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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是1956年7月由三元、明溪2县合并各取首字而得名。它是中国共产党人亲手创建的新兴工业城市。198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地区行政公署,与地辖三明市合并成立省辖市,实行市管县体制,辖9县1市2区。据福建省文物普查队在建宁、宁化、明溪、清流等县发掘的文物考证表明,三明地域(即指现辖9县1市2区全境内,下同) 历史,源远流长,是福建省最早开发地区之一。早在更新世晚期,距今10000年前,已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
夏商:(约公元前21世纪--前11世纪)属扬州之域,但疆域尚未开发。
周朝:(约公元前11世纪--前221年)属七闽地,战国时属楚国地。
秦汉时期:秦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三明地域属闽中郡,汉属扬州会稽郡,东冶县。
三国时期:吴永安三年(260年),析建安县东部地区置将乐县;西部地区置绥安县(今泰宁、建宁、宁化三县及明溪、清流部分县地)为三明地域最早建立的两个县,隶属建安郡。
两晋时期:由于连年战乱,灾害频繁,中原百姓纷纷南渡江淮避乱。此时,三明地域虽尚未开发,经济文化还很落后,但社会环境却相对安定,是北方难民所向往的避乱乐土,这些难民南迁后,散处闽西北各地和当地土著共同开发山区,经历代辛勤经营,使闽西北地区的经济、文化、人口获得迅速发展,市井逐渐繁荣,辟圩设镇,并陆续增设州县。东晋义熙元年(405年),改绥安县为绥城县,义熙(405--418年),在延平县南乡沙源地置沙村县,为沙县设县之始。
隋朝:(581--618年)把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二级制,大幅度裁减郡县。开皇九年(589年)废将乐、绥城二县并入建安县,开皇十六年(596年)又废沙村县。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恢复沙村县建制,改名沙县,隶建州。同年,绥城、将乐亦从邵武县析出复置,同属建州。沙县复置不久,又并入建安县。贞观三年(629年)废绥城县并入邵武县。至此绥城县从改名至废置,除并入建安县3年,并入邵武县29年,实际存在190年,上溯至其前身绥安县的始置年份,则这个县的建制,共存在335年。垂拱四年(688年),复置将乐县。开元十三年(725年),置黄连县,为宁化设县之始。开元二十九年(741年),置尤溪县,隶福州。天宝元年(742年),黄连县更名宁化县,属汀州。乾元二年(759年),在原绥城县地分置归化(今泰宁)和黄连(今建宁)二镇。大历二年(777年),沙县由建州改属汀州。元和三年(808年),又废将乐县,到公元810年,再复置将乐县,仍属建州。
五代时期:后晋天福八年(943年),建州刺史王延政,在福州称帝,国号殷,改元天德。天德三年(945年),升将乐为镛州,不久殷灭,南唐保大四年(946年),废镛州恢复将乐县建制,仍属建州。同年,改黄连镇为永安场,改归化镇为归化场。南唐中兴元年(958年),升归化场为归化县(今泰宁),隶建州。
北宋:建隆元年(960年),升永安场为建宁县,隶建州。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归化、建宁二县由建州改隶邵武军。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归化县改名泰宁县,隶属如故。元符元年(1098年),福建提刑王祖道以便于履行政务为由,奏析宁化县六团里、长汀县二团里增置清流县,隶汀州。理宗绍定元年(1228年),废清流县。
元朝:至元八年(1271年),恢复清流县置,隶汀州。十三年(1276年),元兵占领邵武军,改军为路,泰宁、建宁、将乐等县隶邵武路,清流、宁化属汀州路。
明朝:景泰三年(1452年),析沙县新岭以南地、尤溪县宝山以西地增置永安县,改路为府,隶延平府。成化六年(1470年),析宁化、清流、沙县、将乐四县部分地置归化县(今明溪),隶汀州府。嘉靖十四年(1535年),割尤溪、永安、漳平、德化四县部分地置大田县,隶延平府。
清朝:福建先后增设龙岩、永春和台湾府。雍正十二年(1734年),大田县改隶永春州,其他各县隶属关系不变。
民国初期:废府、州,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全省设闽海、厦门、汀漳建安四道:沙县、将乐、泰宁、尤溪、建宁、永安等县属建安道;宁化、清流归化属汀漳道;大田属厦门道。民国17年(1928年)废道,各县直属福建省政府。
民国20年至24年(1931--1935年),闽西北的大片土地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建宁、泰宁、宁化、清流、归化、将乐、沙县等7县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组成县之一。
宁化县:1931年11月,正式成立县苏维埃政府,为闽西第一个县级县苏维埃政府,隶福建省苏维埃政府。
清流县:1932年8月,成立县苏维埃政府,隶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934年改属闽赣省苏维埃政府。
建宁县:1932年11月,成立县苏维埃政府,隶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933年改归闽赣省苏维埃政府管辖。
泰宁县:1932年10月,建立县革命委员会,1933年正式成立县苏维埃政府,隶闽赣省苏维埃政府。
澎湃县:1933年7月,从宁化、建宁划出部分县地增设,同年,成立澎湃县苏维埃政府,隶福建省苏维埃政府。
泉上县:1933年8月12日,由宁化划出部分县地增设,同月,成立泉上县苏维埃政府,隶福建省苏维埃政府。翌年,5月划归闽赣省苏维埃政府管辖。
明溪县:1934年1月,成立县苏维埃政府,隶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同年5月,划归闽赣省苏维埃政府管辖。
沙县:1934年1月,成立县苏维埃政府,隶闽赣省苏维埃政府。
将乐县:1934年2月,正式成立县苏维埃政府,隶闽赣省苏维埃政府。
上述9县广大城乡均属苏维埃政府管辖。
永安县:1934年5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临时政权机构下辖:安砂区及石碧、曹田、水礁、贡川等区、乡苏维埃政府)。
民国14年(1935年),红军主力长征北上,各县红色政权遭到国民党军队的“围剿” 和摧残之后,福建省恢复民国政府统治,在全省设7个行政督察区(以下简称行政区),行政督察专员兼行政区保安司令,旨在强化军事专制,进行反共反人民。当时,尤溪、将乐、沙县、永安等县属第二行政区;宁化、清流、明溪、建宁、泰宁等县属第七行政区,大田县属第六行政区。
民国28年(1939年),国民党福建省政府迁永安,一些军、政、警特机构迁驻三元镇。同年,遂成立三元特种区。1940年,福建省政府决定:将沙县、永安、明溪三县各划出一部分地并入三元特种区,成立三元县(即今三元区、梅列区地域),归属第二行政区。为三明地区最晚建立的一个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三明各地先后解放,分属永安专署、龙岩专署、南平专署。 1956年7月,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三元、明溪二县合并成立三明县,隶南平专署。
1957年6月,福建省委、省人委根据中央工作会议提出在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要翻身,工业要上马,各省必须因地制宜建立大中型钢铁厂和化肥厂的精神,经过认真勘察选址,决定在三明县境内沙溪河畔梅列盆地建立工业基地。1958年7月,在三明县正式成立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直属省委、省人委领导,并与南平行署双重领导三明县。这是三明设立地区一级领导机构之始。
195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由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与三明县合并,成立相当于地市一级的三明人民公社筹委会,直属省人委领导,三明县建置遂之停止。
1960年5月,三明人民公社改为省辖三明市,辖区不变。
1961年8月,三明市人委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设城区办事处(县级建制)。11月15日,恢复三明县建制(辖境只为原明溪县行政区域,县治设在雪峰镇,64年4月后称明溪县)。11月22日,宁化、清流、永安三县从龙岩专区划归三明市管辖。
1963年4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三明专员公署。三明市改为地辖市,撤销城区办事处。5月,大田县由晋江专区划归三明专区管辖。
1966年5月16日,三明专区根据中央发出开展“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开始“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7年7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三明军事管制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取代原地委、专署职能。
1968年10月25日,成立三明专区革命委员会,为党政合一的领导机构,实行一元化领导,撤销原三明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
1970年12月,三明专区革命委员会改称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是年,沙县、尤溪、将乐、泰宁、建宁五县由南平专区划归三明地区管辖。至此三明地区管辖10县1市(即明溪县、宁化县、清流县、永安县、大田县、沙县、尤溪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三明市)。
1978年3月,撤销三明地区革委会,复设三明地区行政公署,党政机构分开建制。
1983年5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将三明地区行政公署与三明市合并成立省辖三明市,实行市带县管理体制,同时成立三元区和梅列区。
1984年11月,永安改为县级市。自此,三明市辖三元区、梅列区、沙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和永安市,计2区9县1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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